自去年7月1日检察机关实施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柯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履职显担当,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助力“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今年,该院生态环境检察部门已办理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约占全市检察机关的22.2%。其中,李某某“西区大草原”寻衅滋事、危险驾驶案及钱某某、张某某信安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影响大,反响好,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 依托平台拓案源
今年5月,柯城区院与区综治办、编委办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工作与全科网格和综合指挥平台融合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案》,建立“网格+检察”工作模式,使法律监督网格化。该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干警通过定期登入网格信息平台筛选涉法信息,从中发现了信安湖非法捕捞等案件的监督线索,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拓展了案源。充分发挥利用好热线平台,将今年新成立的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同12345政府热线相结合,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二、 部门协作建机制
为顺利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柯城区院主动与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职能部门联系,搭建协作沟通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案情通报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方面给予配合,确保公益诉讼线索一经发现便能及时取证。
三、 积极促赔护公益
柯城区院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积极履职促成公益赔偿。一方面主动向犯罪嫌疑人释法明理,把法律解释清楚,把道理讲明白;另一方面针对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赔偿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酌情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使刑事量刑建议与生态赔偿诉求合一,促进公益保护及时有效。
四、 以案释法抓宣传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柯城区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衢州日报、浙江检察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和报道,使公益损害赔偿制度深入人心。如近日在办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建议法院通过在案发地公开审理的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