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中心巡回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回检察办公室)”揭牌仪式在龙游县司法局举行。龙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军、县司法局局长倪邵华共同为巡回检察办公室揭牌。县司法局副局长吴幼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以下简称执检部)主任刘新等参加揭牌仪式并开展工作座谈。
巡回检察办公室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最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龙游县检察院结合全县乡镇布点多、社区矫正人员相对分散的特点,经与县司法局沟通、协商,拟采取巡回检察的方式,在县社区矫正中心设立巡回检察办公室。执检部每周至少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现场办公,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数据进行动态检察,及时掌握奖惩信息,不定期对个别司法所进行日常检察,防止或减少脱管、漏管、虚管的现象发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对于巡回检察办公室的主要职能,龙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军作了如下概括:“一是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督。二是依法开展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的交付执行活动、刑罚执行活动、暂予监外执行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执行刑事裁判、裁定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监督。三是依法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及禁止令加强检察监督。四是依法保障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申诉及请求,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五是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中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六是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做好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七是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