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前夕,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高家镇陈宅村,对一笔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2014年,衢江区院控申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年仅8岁的小虎(化名),因父亲患有精神疾病,母亲下落不明,长期由爷爷奶奶抚养。不料,其父亲精神病发作(案发后被强制医疗),将爷爷砍死、奶奶砍瘫,因小虎已无其他近亲属,该村两委只得委托小孩的一远房亲戚代为照料。衢江区检察院根据救助工作机制的规定,积极为小虎争取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等问题。
该院控申科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多次协商后,认为由村两委保管最妥当。为防止救助金被截留、私分,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该村召开了两委会议,明确救助金必须用于小孩本人的日常开支,并单独建账,参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并定期将使用情况向衢江区检察院备案。
三年多来,衢江区检察院不定期对该笔救助金进行跟踪监管。2017年底,该笔款项已全部领取并使用完毕。检察干警在该村村两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核查全部账目,并回访被救助人了解其生活情况。下一步,衢江区检察院还将与村两委对接,研究长效救助机制。
回访司法救助人员,监管司法救助金使用,是该院服务社会经济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凸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通过开展回访,努力为司法救助对象家庭分忧解难,有力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