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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卖淫不易得逞 网络招嫖难逃法网
作者:林建平 吴昊琪  时间:2018-10-15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卖淫嫖娼,伤风败俗,理法不容,“扫黄”工作没有休止符,在传统方式不易得逞的大环境下,有人试图通过网络手段实施此类犯罪,当然也难逃法律制裁。1010日,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对受理的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招嫖信息、从事卖淫活动案件中的两名当事人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利用“烦烦烦”的微信昵称在网络上招募卖淫女李某某、杨某某、吕某某,键盘手熊某某、刘某某,代站人员王某某等人,并约定分工:卖淫女开房入住酒店,代站人员利用网络技术定位将本人在网络上购买的微信号虚拟定位至卖淫女所在位置,并在朋友圈发布涉黄图片、文字及键盘手的微信二维码,待客人通过微信二维码添加键盘手为好友后,通过聊天商定服务内容及价格,而后由徐某某将卖淫女所在房号发给键盘手,键盘手将酒店及房号发给嫖客。 

    2018716日至23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安排卖淫女入住龙游县城多家酒店,通过招募代站服务人、陪聊人和键盘手,组织卖淫从事卖淫活动40余次,一周时间即从中获利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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