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砰砰”几声,7月4日凌晨,在龙游县体育馆路与盈川路路口,一辆轿车与停在路边执行公务的一辆警车发生碰撞,随后又撞上路边的行道树才停了下来。从轿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两人一股酒气,坐在副驾驶座的男子见警车被撞,想与警车司机私了,民警严正拒绝后立即报了警。
8月13日,经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两个月15天,并处罚金5000元。
王某,女,30岁,江西人。5月3日傍晚,王某在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其朋友的轿车并搭载一男性朋友,从龙游县红树林小区前往龙游一酒楼吃晚饭。饭后又驾车至县城一处歌厅,与朋友们喝酒唱歌直至次日凌晨,期间,王某共喝了12瓶啤酒,而后仍驾车返回,最终在途中酿成车祸并“现形”。
交警赶至现场勘查处理,因王某在现场不配合呼气酒精含量检测,遂依法对其抽取血样进行检测。经衢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结果为217mg/100ml,已超出醉酒驾驶80mg/100ml标准的两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