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三衢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围绕中心,主动作为,重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及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专项检察工作。特别是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以“五好”为标准,以特色品牌为目标,以守护公益为核心,以“事要解决”为根本,以务实有效为原则,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敢于创新、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为弘扬正气,褒扬先进,经市院党组研究,给予在衢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体三等功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
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监督部
二、个人三等功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 陈慧玲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 郑 勤
三、个人嘉奖
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罗爱珍
希望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全市检察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铁军之势,坚决守护好衢州的绿水青山。两级检察机关要继续坚持以“五好标准”为指引,以开局起步为契机,以“三项建设”为抓手,以落实“一把手”工程为保障,努力写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这篇新文章。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