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第二阶段,扫黑除恶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根。衢州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宣传,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督导考核,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努力实现浙西无黑、圣地清明。
关于扫黑除恶您知道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上级政法机关要加强对下一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二、两高两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出台的配套司法文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三、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7类典型案件和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是什么?
7类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
11类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
四、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五、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
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六、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可以采用哪些措施确保其案件质量?
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管辖、指定管辖以及现场联合督导等措施。
七、黑恶势力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实践中,黑恶势力发展一般有一个演变过程: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纪监督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严查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九、什么是候选人联审机制?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政法纪检、信访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十、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具有这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③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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