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2-4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4 )
(二)机构设置.............................................................................................................( 4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16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8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9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10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12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13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3-16 )
四、名词解释................................................................................................................( 16-19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领导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能有:
1.批准和决定逮捕权
人民检察院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的决定逮捕的权力。
2.公诉权
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除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我国,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公诉权包括决定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及提出抗诉等。
3.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
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侦查活动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力,一方面是惩罚犯罪的主要手段和武器;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中在搜查、扣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检查、鉴定等环节上的违法乱纪情况,以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4.刑事审判监督权
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要求其纠正的权力。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决拥有抗诉权,以保证法院正确行使刑事处罚权(抗诉权同时也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
5.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这一职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刑罚,包括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是否合法、正确、严肃实行监督的权力;另一方面是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
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包括判决、裁决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目前其主要内容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决定,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和院属派出机构衢州市三衢地区人民检察院决算。
纳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检务保障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183.85万元,支出总计6,183.8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952.45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标、2020年度新增912工程资金和检委会智能会议系统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83.8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18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79.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5万元,占收入合计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8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万元,占83.93%;项目支出993.85万元,占16.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81.35万元,支出总计6,181.35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961.59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标、2020年度新增912工程资金和检委会智能会议系统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2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7.88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标、2020年度新增912工程资金和检委会智能会议系统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8.6万元,增长19.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调标、2020年度新增912工程资金和检委会智能会议系统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9.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5,408.06万元,占87.5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94万元,占5.31%;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43.44万元,占7.1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43.7万元,支出决算为6,17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存基数提高等因素。其中: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18.83万元,支出决算为441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经费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1.31万元,支出决算为35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科技强检项目放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87.02万元,支出决算为4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的缴存基数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06万元,支出决算为9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的缴存基数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24万元,支出决算为4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0.51万元,支出决算为44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7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3%。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01万元,下降93.36%。主要原因是: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项目和电子检务工程尾款未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92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主要原因是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项目和电子检务工程尾款未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项目和电子检务工程尾款未支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并在公开11表下备注相同文字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34.12万元,完成预算的39.2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5.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占66.5%,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1%,与2019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占33.5%,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0.17%,与2019年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访问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9万元,完成预算的46.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9万元,支出22.69万元,完成预算的46.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案侦查、检察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的49.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来衢考察、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20团组,累计1,00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来衢考察、调研等支出。接待120团组,1,00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53.19万元,支出决算为97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追加运行经费;比2019年度增加82.01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增加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9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99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1%。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科技强检及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科技强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6.02万元,执行数为44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办案条件大大提高,设备现代化水平有效提高,保障了检察工作效率;二是对刑事检察办案区进行装修,配备了独立的刑事办案区保障了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规范司法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二是未单独设立账户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三是单位虽然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必要的监控和检查,但未形成书面的监控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的业务管理,完善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对项目资金分别设置明细帐进行会计核算;三是加强财务监控,对项目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查分析,并形成监控报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项目名称
|
科技强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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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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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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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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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保障处
|
项目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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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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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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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年度资金总额
|
446.02
|
446.02
|
446.02
|
100%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56
|
256
|
256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190.02
|
190.02
|
190.02
|
100%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通过科技强检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检察院的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执法办案技术支持能力、提升办公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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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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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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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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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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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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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系统正常运行率
|
100%
|
100%
|
20%
|
18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合同执行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比上年提高度
|
100%
|
100%
|
20%
|
18
|
|
社会效益指标
|
执法办案技术支持能力比上年提高度
|
100%
|
100%
|
20%
|
1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8
|
|
总分
|
100%
|
92
|
|
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万元,执行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安维护办公区域安全有序度: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岗位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二是保洁保障办公区域及绿化整洁度: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需求完成了全年的物业管理工作,达到了既定目标,全年办公区域秩序维护有条不紊,干净整洁,各项设施设备保养及时、效率高。三是会议服务保障各项会议服务到位度:①会议接待员穿戴工作服,在会议前检查会议室灯、空调、设备、物资到位情况,对会议室进行布置,保障了会议室整洁舒适;②负责会议进行期间巡查,保证了会议开水供应;③会议结束后,做到及时收拾清理,桌椅摆放整齐,设备恢复原状,并关好灯、空调、门窗。四是食堂服务保障食堂用餐干警满意度:按时提供早、中、晚餐,创造了文明和谐的用餐环境,注重营养的搭配和饭菜品种的花样。与去年的食堂服务相比,今年有大大的提升,增加了多样化的品种,可供大家有不同的选择,同时也根据干警们对食堂菜品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改进,得到了干警们的一致好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保安维护秩序服务有待提高;二是食堂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三是物业在房屋清洁方面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本院物业管理方面的投入,是物业管理工作安全有效的运行;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不断提高物业的服务水平。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经费
|
主管部门
|
市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检务保障处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l 年度资金总额
|
138
|
138
|
138
|
100%
|
l 其中:当
年财政拨款
|
138
|
138
|
138
|
100%
|
l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检察院运行中后勤保障的保安、保洁、会议服务等工作。
|
完成
|
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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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预算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保安维护办公区域安全有序度
|
100%
|
100%
|
20%
|
20
|
|
会议服务保障各项会议服务到位度
|
100%
|
100%
|
20%
|
20
|
|
保洁保障办公区域及绿化整洁度
|
100%
|
100%
|
20%
|
18
|
|
食堂服务保障食堂用餐
|
100%
|
100%
|
20%
|
1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8
|
|
|
|
|
|
|
|
|
|
|
|
|
|
总分
|
100%
|
94
|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指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斥等。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