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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领导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能有: 

  1.批准和决定逮捕权  

  人民检察院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的决定逮捕的权力。  

  2.公诉权  

  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除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我国,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公诉权包括决定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及提出抗诉等。  

  3.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  

  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侦查活动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力,一方面是惩罚犯罪的主要手段和武器;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中在搜查、扣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检查、鉴定等环节上的违法乱纪情况,以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4.刑事审判监督权  

  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要求其纠正的权力。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决拥有抗诉权,以保证法院正确行使刑事处罚权(抗诉权同时也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  

  5.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这一职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刑罚,包括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是否合法、正确、严肃实行监督的权力;另一方面是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  

  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包括判决、裁决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目前其主要内容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2017627,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决定,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预算和院属派出机构衢州市三衢地区人民检察院预算。 

  纳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731.5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7.23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决算中新增305.08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24.2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41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3.54%;其他收入305.08万元,占收入合计6.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2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6.92万元,占83.33%;项目支出787.3万元,占16.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19.15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24.33万元,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与业务变动不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8万元,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9.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817.13万元,86.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1万元,7.4%;住房保障(类)支出274.92万元,6.2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97.23万元,支出决算为4,41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存基数提高等因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312.2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8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6.5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的缴存基数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8.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的缴存基数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3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1.0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53.64万元,完成预算的54.7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13万元,占78.55%,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79万元,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占21.45%,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3万元,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访问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4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侦查、检察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来衢考察、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34批次,累计1,21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来衢考察、调研等支出。接待1,211人次,13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4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62.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科技强检及办案业务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科技强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76万元,执行数为254.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检察网络建设维护方面主要有智能安防系统、掌上检察软件、曙光服务器、网站安全维护、三级网维保等;二是在检察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方面主要有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囚车、实验室设备、保密柜、防磁柜等;三是检察办公办案区建设与日常维修(护)主要有党建活动室建设、数据墙会议室改造、日常房屋维修、网络维护等。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科技强检项目经费保障,加强干警办公办案需要的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建设投入和办公办案区建设与日常维修(护),各项工作进展及目标进展良好,设备均已经交付使用且运行正常,各项功能指标符合建设文件规范要求,很好的满足了我院办公办案需求,保证了检察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提升了干警的办公办案效率,有力的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未发现问题,但办案人员使用过程中的满意度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办公办案人员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加以完善改进,提升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干警的满意度。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8万元,执行数为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包括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执法监督、控申化解息诉及驻监狱监察室办案、刑事执行检察等办案部门的经费支出。2018年我院通过办案业务经费保障,加强对办案业务部门的经费投入,很好的满足了我院办案工作需要,保证了检察业务运行的高效稳定,提升了干警的办案效率,有力的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推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未发现问题,但对办案业务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而全方位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品质。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2018年编外人员工资增加,且新增11名司法雇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检察机关人员支出和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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