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15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开展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工作调研,先后前往开化、柯城等检察院实地走访调研,就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的范围、赔偿保证金的提存数额以及部门协作配合等作了充分沟通交流。
2022年3月9日,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率先在全省联合出台《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实施细则(试行)》,对提存公证申请、提存检察建议、提存机构选定等15项内容作规范,探索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主观恶性小且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的交通肇事过失犯罪等4大类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公证机构已累计办理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案件7件,累计提存保证金近30万元,全市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4人,决定相对不起诉3人。 参与调研的检察官、公证员共同认为,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是公证介入刑事领域的有益探索,对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具有重大意义,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公证机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制度功能,建立健全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标准和操作流程,推动公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