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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日报》两会特刊 | 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  时间:2022-04-27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汪璆 何影 

  4月26日,《衢州日报》两会特刊以《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为题,整版介绍了衢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 

 

  近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山海协作企业联合促进会合作,通过设立检察联络室等方式,为我市的山海协作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法律宣讲等服务。 

 

  衢州市政府和市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席会议 

  近年来,衢州检察机关聚焦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企业和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发展赋能,推进企业刑事合规试点、法律体检等预防工作助企业织牢“保护网”,开辟“护航企业发展、服务兴工强市”法律监督通道为企业解困,积极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衢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 

  从快办理涉企案件 助力企业安心复工复产 

  衢州市检察院黄曙峰检察长深入基层走访企业 

  “疫情刚发生时,我们企业遇到了很大困难,而这起案件的发生,更是让我们倍感压力。没想到检察机关办案速度这么快,后续还一直关注帮助我们,让我们吃了‘定心丸’。这两年,我们企业发展良好,真的非常感谢!”418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回访辖区一家企业时,该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表示。 

  此前,该企业员工甲某等4人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社保费用共计1.8万余元。案发后,4人主动向社保部门退还了骗取的费用。因处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该涉企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江山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讯问涉案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 

  20204月,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讨论该案的处理意见。基于甲某等人法律意识不强、犯罪情节轻微、立案前已积极退赃且为初次涉案、归案后能主动坦白等情况,为保障企业今后的发展,检委会经讨论一致同意,对4名嫌疑人均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守法是企业经营之基,希望你们吸取此次教训,进一步增强底线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江山市人民检察院还现场对甲某等人及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走访该企业了解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该案的快速成功办理,是衢州两级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一个缩影。 

  工业强则衢州强,产业兴则衢州兴。新冠疫情发生两年多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把依法战疫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和稳企业“检十条”等措施。一方面积极对接卫健等部门,帮助企业畅通防疫物资采购配送渠道,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通过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全力依法提升办案效率,及时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保障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各基层检察院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别出台了《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深入企业开展“助企开门红”等活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及时汇总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对涉及检察机关职能范围的第一时间给出答复意见,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跟进,并紧盯疫情形势变化,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生鲜食品检疫、监管场所防疫等专项检察,促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严格落实。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依法从快惩处干扰、破坏抗疫的各类犯罪39人;重拳惩治借疫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15人;突出打击妨害公务、辱医滋事等犯罪5人。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在办案中对涉罪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依法采取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等更务实司法举措,已对114人采取非羁押措施;推动简化涉企社区矫正人员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程序,共180余人次请假离衢,无一人违规。 

  建立和完善各项机制 推进“护企服工”专项工作 

  衢州市检察院在市山海协作企业联合促进会设立检察联络室 

  加快崛起,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助力衢州优化营商环境“筑巢引凤”,近年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定聚焦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全力推进了“护企服工”专项工作。 

  围绕这一专项工作,一方面,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数字化改革场景应用和“网格+检察”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开展组团联企服务,联合市营商办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通报机制、信息互通工作机制、会商研判工作机制、联合调研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各基层检察院与当地营商办合作,建立完善“护企服工”法律监督通道,并采取了开辟绿色通道、助力安全生产、开展专项监督等多项举措。 

  2021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就通过“网格+检察”工作机制,了解到辖区一金属制品公司遇到了用工难、招工难的难题。该院随即联合当地经济开发区和人社部门上门走访,通过采取搭建招聘就业服务机制、多媒体平台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出台招工补助政策、强化校企合作等方式,有效为包括该公司在内的辖区企业解决了招工用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畅通检企互通渠道,全市检察机关还对接工商联、商会、企业联合会等机构,通过设立检察联络室、检察官办公室等方式,积极构建稳定的交流平台。截至目前,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在我市10家商会设立检察联络室,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当地企业联合会和龙商协会设立检察联络室,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在衢州市高新园区、区创客孵化园等企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检察院设立“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检察联络室和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检察服务联络站。 

  “设立检察联络室或检察官办公室后,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定期走访、派驻检察干警、构建完善沟通和保障机制等方式,可及时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帮助解决问题。”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徐忠云说,2021年先后从商会收集各类问题12项,涉及劳资纠纷、合同效力、行政审批等方面,目前均已移送相关单位处理。 

  同时,各基层检察院在服务民营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出台《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通过提出服务综合治理的法律意见,全方位落实司法保护,助推区域经济发展;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营商办出台《建立护企服工E+5”法律监督协同机制服务保障“工业强县”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通过数字化系统对接和专人专办督办,理好涉企涉工和营商环境投诉中涉及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江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经信局、金融办等部门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出台《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园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多管齐下切实保护营商环境。 

  积极履职打击违法犯罪 保障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衢州市检察院黄曙峰检察长主持召开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公开听证会 

  2021年,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向某、崔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典型案例。这是衢州两级检察机关在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全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诸多成功案例之一。 

  20195月,嫌疑人向某将600瓶假冒巨化牌商标的制冷剂以69900元的价格卖给嫌疑人崔某,崔某收货后尚未销售便被河南省石家庄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经衢州市价格中心认证,这批假冒制冷剂按正品巨化牌制冷剂的市场价格计算,涉案总价值达196530元。 

  归案后,向某、崔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检察机关的释法明理和政策告知下主动向被害方赔偿经济损失,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道歉。 

  “该案不仅通过积极促成民事赔偿,破解了知识产权案件存在的‘挽损难”困局,还通过由检察长主持进行公开听证、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媒体进行公开报道的方式,更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势头,净化了市场环境,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与司法公信力,以最优处理取得了最佳的服务企业效果和普法效果。”徐忠云说。 

  近年来,针对融资类案件高发、涉税类经济犯罪日益增多、企业内部人员犯罪频发、招投标领域潜在违法风险高等27项涉企犯罪类型,衢州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和全力打击,其中仅2020年至2021年就依法办理了310件涉企犯罪案件。 

  同时,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格把握批准逮捕条件,做好诉讼权利的保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保证涉案企业正常经营,充分体现行刑社会化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全市检察机关还从“被动出击”向“主动预防”转变,紧盯过程防范,深入推进项目检察官活动,将检察工作前置到重大项目建设一线,通过零距离对接、面对面快速服务,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已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300余项,严惩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等犯罪人员139人。对征地拆迁中挑头闹事、聚集滋事、造谣生事造成严重稳定隐患的极少数人员,依法起诉23人,严防歪风邪气滋生蔓延。 

  全市检察机关还会同监管部门进一步织密金融安全“防护网”,通过建立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追赃挽损协作机制,已累计起诉涉及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311人;同步督促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案值逾十亿元的衢州中宝集资诈骗案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积极开展侵害企业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7件。 

  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服务 推进企业预防性刑事合规试点 

 

  预防性刑事合规工作启动 

  工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前瞻布局、战略引导和政策支持,也离不开司法的全过程保障。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近年来,衢州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企业法律体检检察志愿服务活动,组建总人数达160余人、以青年党员干警为骨干、由资深检察官担任指导员的法律体检志愿者队,通过精准对接、走访座谈、举办法律讲座、出具法律体检报告等方式,持续为企业开展“靶向体检”、筛查风险、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对涉法涉诉问题“把脉问诊”,量身定制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提升企业规范化经营水平。 

  同时,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前期调研发布了《民营经济领域刑事检察白皮书》,揭示企业通常存在的融资、税务、产权等七大法律风险,以及我市企业存在的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相对薄弱、易触犯法律、被违法犯罪侵害或陷入法律诉讼纠纷等“痛点”问题,并结合涉案企业回访活动,组织各基层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排查自身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点,堵住制度管理漏洞,了解掌握和防范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 

  各基层检察院还分别通过出台《为企业挂牌上市进一步提供检察服务的工作意见》《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文件和建立院领导常态化开展对企服务工作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帮助企业增强守法和用法意识,深受企业好评。 

  截至目前,衢州两级检察机关的法律体检志愿者队已深入企业开展座谈、宣讲40余次,发放法律风险调查问卷300余份,惠及企业600余家、员工2000余人;开展涉企法律问题互动研讨、企业运营情况分析座谈等30余次,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80余项;帮助企业设计、完善合同协议文本60余份,为10余家企业提供合法维权建议;帮助企业解决缓刑考验期内无法外出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20多个。 

  2020119日,衢州某化工企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后,衢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主动对接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到该公司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次受到行政处罚,企业日常监管不规范等问题突出。 

  为有效规范我市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引导化工企业主动诊断存在的刑事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增强自身抵抗力,降低犯罪风险。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在法律体检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主动将思维模式由传统的惩罚性制裁向预防性监督转变,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在化工企业建立预防性刑事合规制度的暂行办法(试行)》,并于20213月在我市6家化工企业启动了试点工作。 

  “该暂行办法明确了预防性刑事合规的概念、适用范围、运行模式及各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合规计划的制定审查、运行监督、执行情况运用和运行保障四大机制,将刑事合规事后适用前移至事前预防层面,可进一步排查和预防我市化工企业存在的危险,并有望在事后一定程度上减轻甚至免除企业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永新说。 

  目前,6家试点化工企业均已与律所签订《预防性刑事合规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由相关律所入驻对企业进行风险排摸,并形成预防性刑事合规制度报告。 

  “发展是第一要务。今后,衢州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促发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通过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改善营商法治环境,让检察力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颗‘定心丸’,为衢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曙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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