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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时间:2018-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9日上午,衢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精神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成林、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阮水清、检委会专职委员李根福、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卫平、侦查监督部主任杨旭东、办公室主任范利明先后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作总结发言,他就本次学习内容,谈了以下几点体会: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核心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是要提高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关键是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精神,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法治建设及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到全市检察工作中;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把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抓经济工作情况进行了高度概括,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思想,其根本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我市经济发展实际,主动了解学习经济工作,了解党委、政府的需求,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为我市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更好的检察服务保障。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谋划好检察服务经济工作思路,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检察、服务非公经济、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同时根据新形势完善检察服务措施。三、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精神:树立争当改革排头兵意识,切实强化改革担当,努力争当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改革创新,深化“三项改革”,落实新的改革要求,积极发挥比较优势,发掘特色亮点。坚持蹄疾步稳,有力有序,稳中求进,及时研究改革,发现问题,提出好的措施,确保改革成果。四、习近平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检禁酒令、中央八项规及相关实施细则:增强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央坚定不移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上级院及市院即将出台的相关细则、最高检《禁酒令》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上级院及市院即将出台的相关细则、最高检《禁酒令》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对照检查工作,年底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对照八项规定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防止,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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