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衢州市检察学会联合举办“生态环境修复法律问题”研讨会。据悉,本次研讨会是全省检察机关首次以“生态环境修复问题”为主题开展的,旨在加强对生态修复方面的探索和认知,以绿色司法的生动实践,回应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
衢州作为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钱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地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以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指引,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率先成立集“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参与社会治理”五方面职责的生态环境检察专门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构建“打击、修复、预防、保护”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2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人,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62人,结合办案开展生态修复23起,不断开拓创新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衢州加快建设“大花园”、拥抱“衢时代”持续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