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要谢谢检察官和调解员,不仅帮我们化解了矛盾、还感化教育了孩子,这段时间以来小杨(化名)都比较听话,也不会随意往外面跑、夜不归宿了。经过这次事件我也深刻反省,得改一改自己的脾气,以后好好和孩子沟通”,3月7日,在一起未成年人非法侵入住宅案不起诉宣告的现场,嫌疑人小杨的父亲红着眼眶说道。
案件发生在2023年12月底,家住江山市贺村镇某小区的小杨因沉迷手机不服父母管教而离家出走。其发现小区隔壁幢顶楼长期无人在家,通过阁楼可以进入主屋。小杨便擅自进入该房子并在房子里住了十多天,期间还动用了房内的茅台酒、羽绒服等物品。直至2024年1月初,房主家里人发现后报警。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被害人一方觉得小杨父亲态度差,不同意谅解。
考虑到小杨是未成年人,为不影响其以后的学习生活,今年2月底,案件承办检察官联合贺村检察室邀请当地乡镇人民调解员,采取“圆桌式”沟通和“背靠背”劝导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一边从“情理”出发,耐心安抚被害人的情绪;一边从“法理”入手,强调家长的监护职责。同时,立足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联合开展教育引导。
“叔叔阿姨,经过这次事件,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发现你们家没有人就擅自住进去,还动用你们家的东西,对不起,希望你们能原谅我。我也对不起爸爸妈妈,不应该一吵架就离家出走”。调解室内,经过调解员和检察官的教育和引导,小杨抽泣着向被害人及其父母道歉。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被害人对小杨的行为予以谅解。后江山市检察院结合案件情况,依法对小杨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构建轻罪治理体系。今年以来,江山市检察院以基层检察室为平台,与属地乡镇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诉前矛盾联调工作机制。借助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共同有效化解检察办案环节各类纠纷,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目前,该院通过贺村检察室向乡镇调委会移送案件3件,2件案件正在调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