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与龙游县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并与妇联、家庭教育导师深度协作,积极打造“家庭、社会、司法”协同保护“同心圆”。
2022年3月,小诺(化名)父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调解和好后,双方又因生活习惯不合开始分居。小诺因父亲自2022年6月起未支付抚养费,以其母亲为法定代理人向龙游法院起诉要求其父亲支付2022年6月起至2023年3月的抚养费,并向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诺父亲在前一次离婚纠纷调解和好后承诺支付小诺生活费,但未按约定支付任何费用,未尽到父亲责任,决定支持起诉,并考虑到虽然抚养费案件经判决可以结案,但2023年3月之后小诺的抚养费及家庭教育等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最重要的是要转变小诺父母的思想观念,尽一切努力修复小诺的家庭关系。
因此,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龙游县人民法院向小诺父母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并邀请了妇联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双方进行婚姻、家庭教育等指导。听取导师意见后,小诺父母均表示理性面对并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妥善解决被监护人的抚养问题,正确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