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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余元的黄金项链变“新”了, 原来是中了“掉包计”
时间:2023-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一时贪念,江山小伙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用假的金项链掉包了好友的一条4万余元的黄金项链。

2023年3月23日,家住江山市区的老王发现了一件怪事,天天戴着不离身的黄金项链变“新”了,便匆匆拿到金店去检验,结果令其大惊失色。真的黄金项链不翼而飞,现在这条是表面镀了一层金色但可以假乱真的假项链。而让老王更没想到的是,偷黄金项链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好友小刘。

小刘和老王两人年龄相差二十多岁,三年前初次相识后因性格脾气相投很快成为无话不谈交往密切的好友。今天老王邀请小刘到家里吃饭,明天小刘邀请老王下馆子,外人看着就是一对惹人羡慕的忘年之交。2023年3月13日傍晚,小刘邀请老王到饭店吃晚饭。期间小刘想到自己多张信用卡到期没钱还十分愁苦,一眼看到老王脖子上戴着的黄金项链,心中一动,想到自己包里有一条之前买来充门面的假“黄金项链”,与老王这条有八分相似。趁酒过三巡、老王微醺,小刘故意让老王将黄金项链借自己戴一下,之后趁老王不注意之机,用假项链和老王的金项链进行掉包。

次日,小刘将黄金项链销赃至绍兴,赃款被其用于购买手机、还款及消费。而老王则因为项链日日佩戴,从不离身,一直未曾发现端倪,直到十几天后被人提醒才发现项链色泽不对,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案发后,小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他努力筹钱退赔给老王,并诚恳地向老王道歉,取得了老王的谅解。因一时贪念,小刘不仅失去了一段可贵的友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由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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