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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5-03-24  作者:范利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刑事案件侦查权

侦查权是国家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主要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时,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参加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可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 

2、批准和决定逮捕权

宪法第37条和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和对直接受理案件的决定逮捕的权力。

3、公诉权

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除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我国,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公诉权包括决定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及提出抗诉等。

4、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

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侦查活动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力,一方面是惩罚犯罪的主要手段和武器;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中在搜查、扣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检查、鉴定等环节上的违法乱纪情况,以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5、刑事审判监督权

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要求其纠正的权力。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决拥有抗诉权,以保证法院正确行使刑事处罚权(抗诉权同时也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

6、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这一职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刑罚,包括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是否合法、正确、严肃实行监督的权力;另一方面是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包括判决、裁决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目前其主要内容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8、职务犯罪预防权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查处职务犯罪同时,收集、分析、处理职务犯罪相关信息,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措施咨询活动,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重点行业、领域与有关单位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仅指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个单位。

二、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收入预算2558.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319.49万元,占90.66%;上级财政专项补助239万元,占9.34%。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支出预算2558.49万元(含政府采购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122.49万元,项目支出43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2180.67万元,住房公积金128.42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9.4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52.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0万元,项目支出4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40401行政运行2180.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规范津补贴、行业特殊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奖励性绩效工资,日常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科技强检“建设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

2、2040404检察“特情费”5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在秘密侦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开支。该项费用涉及的主要部门有反贪局、反渎局、监所处、控申处、驻监检察室等

3、2080504离退休人员支出19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等。

4、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我院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日常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90万元,主要用于21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省以上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XX(类)X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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