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徐某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他在签订有期徒刑九个月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以家中老母亲无人照顾为由,向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希望能够得到有期徒刑缓刑的量刑建议。
接访检察官接到该申诉后立即调卷审查,发现案件尚在法院审判阶段,还未作出最终判决。在当面听取申诉人诉求后,接访检察官认为本案虽尚未宣判,不符合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条件,但徐某某家庭目前经济的确较为困难,母亲也一直由其独立赡养,如直接不予受理其申诉,存在激发矛盾风险。为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经征得申诉人同意,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申诉人诉求举行简易公开听证。
3月30日上午,徐某某刑事申诉案件简易听证会在江山市矛盾调解中心召开。听证会邀请了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员、司法工作人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陈述了原案办理情况,申诉人陈述了申诉意见,理清了信访诉求和问题症结。听证员也积极与申诉人深入交流,就问题症结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我也知道犯了错就应该被罚,就冲你们专门给我开这个听证会的热情劲,我服了……”听证会结束时,申诉人徐某某对检察机关承办人和听证员表示感谢,对简易听证的形式、过程和结果表示认可,接受检察机关承办人和听证员的意见。申诉人称会尊重和接受法院的最终判决,其会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处罚;并表示不再就此事继续申诉,在处罚结束之后会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继续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
江山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本次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积极有效的化解了可能存在的矛盾风险,并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对申诉人母亲伸以援手,体现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以法服人、以情暖心,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高检院、省院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制度,以检察公开听证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广泛需求,推动国家法制体系和法治能力现代化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