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版)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一体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奋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法治保障,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捕诉核心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205人、起诉3438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5人,协同推进命案积案攻坚,安定人心、维护稳定。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金融犯罪65人,防止经济金融风险向政治社会领域传导。注重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综合用好“领导包案、公开听证、救助帮扶”等方式,推动当事人和解息诉,全市两级院实现接收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数量双下降。常山检察院建立在办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被最高检转发推广。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成3639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注重深化司法办案成效,立足办案情况研究制发的50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7篇调研报告获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有效防范化解医疗器械、特种作业、消防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严惩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9人,依法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50人,帮助企业减少“内忧外患”。聚焦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问题整治,监督纠正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违法违规问题10个,监督长期未结的涉企刑事“挂案”全部清理,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部署开展涉企破产领域虚假诉讼、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检察等专项监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合力构建四省边际社区矫正协同监管机制,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也“管得住”。聚焦营造暖心高效的检察服务环境,打造涉企服务志愿队、联络站、护企服工通道、法律风险手册“四个一”矩阵,落实涉企案件快速受理,定制专业“普法菜单”,认真落实“企呼我应”。
全力保障科技创新。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知识产权案件强化“一案四查”,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1人,同比上升26.8%,并同步审查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损害情形,为企业创新发展破阻力添动力。加强权益保障,针对权利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等现实难题,实行“调诉结合”,促使侵权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帮助获赔90余万元。
全力助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全方位保护,依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4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5件。践行生态修复理念,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67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100余万尾、补植复绿510余亩。常山、开化等地检察院推动10名案件当事人认购碳汇总量8500余吨,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深化跨区域协作,牵头建立四省边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南平、上饶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协作30余次,全力筑牢四省边际区域生态“屏障”。
二、牢记初心使命,以看得见的检察行动为人民司法
着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持续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办理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件16人,立案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持续守护“钱袋子”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关联犯罪635人,坚决斩断犯罪链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15人,办理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电瓶车充电安全等相关公益诉讼34件,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问题专项整治。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助力劳有所得,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5件20人。助力病有所医,从严办理涉医保案件8件,督促追回、拒付医保基金300余万元。助力弱有所扶,对合法权益受损但不敢、不能、不懂起诉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等,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33件;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8.3万元,用心传递司法温度。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4人,起诉141人,探索支持遭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提起合理费用赔偿诉讼,让侵害者付出更高代价。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罪行较重、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93人;对罪行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46人。推行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校正孩子们人生方向。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协同推进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专项整治。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出督促监护令45份。会同学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60余场,面对面接受教育的学生达3万余人。
三、维护公平正义,以可感知的监督力度为法治担当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依法不捕不诉163人;补强证据后追加起诉38人、追加逮捕9人。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对应立未立案件立案230人、对不应立而立案件撤案10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9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7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不当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共提出监督意见590份。持续深化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质增效,平均办案时长从67天缩短到39天,超半年未结案件清零,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精准优化民事检察。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3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法院已再审改判、调解27件;督促纠正民事审判中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66件。依法开展民事执行监督,部署开展涉公积金、涉股权终本执行、执行环节民事主体适格性专项监督,提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30件,督促执行到位291.6万元。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推进涉劳动报酬、司法确认等领域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41件,坚决维护民事司法秩序。
规范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6件。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行为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27件,移送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履职线索21条,8人被追责问责。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移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516人,防止“不刑不罚”“当罚不罚”。
积极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坚决扛牢“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责,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军人权益保障等专项监督,共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5件。坚持把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与有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101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15份,回复整改率98.11%,力求公益损害问题通过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得以解决。对因未整改到位致使公共利益持续受损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积极构建多元保护公益大格局,与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等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广应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职务犯罪办理,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1人。全力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5件14人,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四、抓队伍强改革,以高标准的自身建设为事业强基
坚持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循迹溯源活动,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确保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认领市直机关“党旗插在桥头堡”党建项目,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事例展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两个党支部获评省级“三强六好”示范党支部。
坚持以纪律建设正风肃纪。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同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制定出台《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十项规范》。自觉接受省委政法委执法检查,结合最高检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反馈问题联动整改,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以守正创新强化动能。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9项成果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项目。柯城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云办公室”入选年度全国检察改革十大典型事例。市检察院联合衢江检察院研发的侦查活动监督辅助智能审查应用纳入中央政法委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试点。更加注重以“三个善于”的改革思维引领监督办案,27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更加注重加强改革性问题研究,立项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9项。强化专业化建设,8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荣誉,31名干警被纳入全省专业人才库。
202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和市委“10+2”重点工作,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衢州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坚定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深入推进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暴力等为重点的网络依法治理,始终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犯罪治理、社会治理。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纵深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协同加强“民转刑”、重点群体管理帮扶等公共安全系统施治。
二是围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务实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持续做优检察方案,健全落实效果评估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问题。聚力创新衢州建设,更加主动对接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知识产权保护实际需求,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涉外检察工作和四省边际司法协作,为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打造强化法治保障。
三是围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职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监督,强化民事执行全程监督。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更好促进依法行政。围绕事关全局、群众关注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公益保护效果。加强检察侦查工作,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有力惩治腐败行为。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更严的要求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四是围绕政治引领、改革引领、作风引领,切实强化衢州检察发展动能。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方法破除法律监督难点堵点,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全面运行“检察+”协同共治平台融入全局、深入治理。坚持用严的标准管检治检,弘扬“六干”精神,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化“六治六提”作风建设,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衢州检察人员鲜明的履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