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423日在衢州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叶伟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浙江生态屏障、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家园,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服务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法治衢州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工作意见,明确检察机关的工作定位、切入点和具体抓手,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开展专项检察,为“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制定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检察环节服务非公企业政策措施。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33人、起诉1357人,批捕破坏企业生产经营、阻碍项目建设等犯罪110人、起诉305人,立案查处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132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轻拿轻放”,依法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涉嫌轻微犯罪不批捕15人,不起诉88人。构建亲清检商关系,为企业提供预防咨询、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71次。 

  服务保障绿水青山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批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89人,起诉389人;立案查处国土、环保等生态领域职务犯罪48。开化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工作,督促被告人采取补植复绿、投放鱼苗等措施,修复生态环境。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人。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147人,起诉330;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45人,起诉283;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45人,起诉169人。 

  二、坚持依法打击防控,推进平安衢州建设 

  履行维稳安保职责。在全国“两会”、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活动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维稳形势研判应对、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加强对有关部门落实维稳安保职责的检察监督,在护航G20杭州峰会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发出55份检察建议督促履行安保职责,检察长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721人,监督责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犯罪9329人、起诉21909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捕5312人、起诉8332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投入打黑除恶、治爆缉枪等专项工作,批捕43人、起诉65人。衢州市区连环抢劫杀人案、南湖杀人抛尸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后,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予以起诉。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445人、不起诉1701人,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探索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成立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建成启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41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385件,化解信访积案15件。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结合办理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监管、民间融资等领域犯罪,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05份。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或办案组,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建立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案后帮教等制度,对涉轻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5人、相对不起诉74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努力增强法治教育实效,营造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三、坚持惩治预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查办反贪大案要案。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481人,其中,科级141人、处级17人、厅级2人;贪污贿赂30万元以上大案5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847万余元。立案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155人。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了浙江华东巨化物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建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朱新潮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 

  积极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围绕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监管、补贴资金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11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1件。针对市场上出售销售病死猪肉现象,衢江、江山等地检察院积极办案,回应群众关切,起诉销售病死猪肉犯罪117人,立案查处负有监管责任的渎职人员6人。 

  深挖行业系统窝案串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突出查办妨碍公共服务管理、侵害民生民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在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教育、交通运输、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化采购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62人。深入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农村征地拆迁、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111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推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24次,形成年度报告38份,发出检察建议103份,促进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制度67个;对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衢江航运37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同步预防。围绕农村换届选举,深入农村开展专题预防活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657次,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00余场次,探索开展“互联网+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27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51人。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提请逮捕或者移送起诉,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或者未移送的追捕91人、追诉130人;对侦查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37件次。在全省率先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监督和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试点工作。 

  强化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72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49件。提出或提请民事抗诉64件,法院已改判、调解、发回重审6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法院已采纳23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的监督,建议法院作出违纪、调离岗位等处理4人。在柯城区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监督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成立衢州市三衢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监狱、看守所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1732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案件逐案复查,监督纠正1059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提出调整减刑幅度或不予减刑、假释的检察意见801份。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36名罪犯被收监执行。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63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虚管人员147名。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审查特赦罪犯133人。核查全市在监外执行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1193名,防范该类人员参加换届选举。立案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领域职务犯罪12人,另移送党政纪处理12人。 

  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对在检察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0份,均被行政机关采纳。龙游、常山、开化等地检察院针对违规收取扣押机动车拖车费、保管费,及时督促公安交警部门纠正。 

  五、坚持狠抓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深化检察改革。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部署,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遴选产生全市首批141名员额检察官。部署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强化亲历性办案,提前介入案件334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48件,对证据不足的不起诉224人。配合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 

  规范司法行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组织召开律师座谈会征求意见,普遍建立律师阅卷功能区,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检律还开展了控辩对抗赛等活动,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进一步建立。设立案件管理机构,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部案件统一受理、分派、结案审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加强对办案的动态监督和流程监控。 

  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细则,完善“四化”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基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柯城区检察院连续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江山、衢江检察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推动检力下沉,设立基层检察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科技强检,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检察非涉密网等项目建设,信息化程度有了提高。 

  打造衢检铁军。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狠抓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办理的11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18名干警在全省性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业务标兵和能手称号,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金建文、浙江省优秀检察官杨剑安等一批先进典型,共有161个集体和392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干警违法违纪“零容忍”。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梳理六届人大历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整改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抓好评议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坚持定期向代表送阅检察资料、发送短信等做法,开展邀请代表视察基层检察室、办案工作区等活动,及时传达检察工作信息,广泛接受代表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派驻监狱检察室、服务非公经济等工作,参加观摩控辩对抗赛、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协作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除法律规定保密外,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991件、重要案件信息175条、终结性法律文书4928份。会同市司法局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对应当提交监督的120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每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六年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给予检察工作大力支持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帮助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六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必须坚持把法治精神当成主心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在改革创新中破解工作难题,补齐短板;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检察人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比较薄弱。三是少数检察院人才难进、人才流失问题仍然存在。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司法规范和纪律要求在少数地方落实还不到位。五是检察信息化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要求,以绿色司法为引领,以法律监督为主业,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实效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加快建设浙江生态屏障、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家园,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目标是,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市委工作大局,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公平正义能力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好效果;检察职能全面履行,薄弱环节明显改进,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更有效率、更加规范,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2017年,要聚焦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护航十九大、平安夺金鼎”这一主线,强化检察作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制贩毒品、“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这一要求,研究出台贯彻意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突出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创业创新积极性。紧紧围绕“绿色发展”这一主题,深入推进环保检察,组建生态环保检察部门,开展“治污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二是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业。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来。围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虚假诉讼、生效裁判和民事执行的监督。以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为契机,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三是聚焦深化检察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部署,配合做好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工作,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办案组织与办案管理。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稳步开展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 

  四是聚焦践行绿色司法。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深入践行绿色司法。着重降低审前羁押率,加强逮捕必要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轻刑案件羁押。降低轻微刑事案件起诉率,准确把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及时办理不起诉案件。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降低检察办案不规范投诉率。讲好检察故事,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社会互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是聚焦打造检察铁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人才兴检意识,推进教育培训、岗位技能训练、业务竞赛、高层次人才培养等多管齐下,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健全上下联动格局,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四项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我们将牢记总书记指示,今年着重为民办好七件实事:一要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二要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三要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护好¡°绿水青山¡±四要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五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六要组建检察讲师团,更好地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七要制定落实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清单,改进和加强检察服务中心、“12309热线”等便民利民平台。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带领全市检察机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加快建设浙江生态屏障、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家园,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