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2015年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2015210在衢州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 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作为,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出台《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服务等检察职能,严把法律政策界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推进《意见》的贯彻执行,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对六个基层检察院贯彻落实情况的阶段性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年底又开展了典型事例评选活动。加强对涉及“三改一拆”、民间非法融资、涉企涉众犯罪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审查把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守法律底线,做好舆情沟通,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健全维稳形势研判应对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会治理中的情况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同时,依法加大对“非访”中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的打击,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5人,有力规范了信访秩序。

扎实开展专项检察。围绕推进“五水共治”、金融改革与稳定、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工作,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个专项检察,共在上述领域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1人、提起公诉178人,发挥了法治护航的作用。结合衢州打造生态屏障的实际,突出抓好环保检察,组织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加强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犯罪的打击,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104人,查办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6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件。江山市检察院在江山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涉水行政执法的监督,运用法治手段有效推进了“五水共治”;开化县检察院联合林业、水利、森林公安部门跟踪督促相关犯罪嫌疑人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取得良好成效。

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开展“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通过对全市检察机关近5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剖析,用身边人身边案,组织71次专题宣讲,有6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提升了干部队伍的廉洁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年度预防报告制度,建立廉情预警动态报告制度,服务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职务犯罪窝串案反映出的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并以检察建议形式对加强行业治理提出预防对策。柯城区检察院就客运汽车燃油补贴政策设计及管理疏漏提出建议,推动了全省、全国燃油补贴政策完善;衢江区检察院就粮食补贴领域问题提出建议,推动了该区种粮面积核查手段和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制度的创新;常山县检察院就村级财务管理提出建议,推动该县修订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二、全面履职,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衢州建设。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23人,提起公诉3968人,同比分别上升6.4%8.2%。加强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112人,提起公诉1826人。深入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制售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80人。高度重视对非法传销、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突出问题的治理,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48人,提起公诉799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66名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316名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在衢江区、龙游县开展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处理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012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比例为9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涉及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人。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惩治和预防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涉农补贴、征地拆迁、食品监管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3人。同时,在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工程领域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办案件23人。江山市检察院立案查办了杭长高铁建设指挥部相关人员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窝串案13人,其中柯城梁场物资设备部原部长孙荣锁受贿、贪污65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精品案件。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41人,同比上升141%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与侦查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落实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制度,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2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9人;对非法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违法侦查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1份。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7件,法院已审结15件,其中改判和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3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纠正意见31份。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和社区矫正专题调研检查活动,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监督纠正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103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6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3份。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将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退赃和财产刑执行情况作为审查减刑、假释的重要内容,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转型规范,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推进执法办案转型发展。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防范冤假错案的33项制度规定,着力做好对提押犯罪嫌疑人出看守所的检察监督,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落实每案必提审犯罪嫌疑人的要求,防止违法取证,及时发现、排除非法证据;完善侦捕诉衔接机制,转变审查理念、工作重心和审查方法,强化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挖掘、运用,发挥客观性证据在校验言词证据、证实犯罪方面的作用,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文件,建立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命案由市公安局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等制度,加强对命案质量的审查把关。坚持科技化引领、精细化初查、规范化办案的转型方向,健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强调工作重心前移,强化侦查技术在办案中的运用,规范侦查取证行为。积极适应民诉法的修改,把民事检察工作重心从权利救济为主向公权力监督为主转变,构建民事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市检察院协同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对人民法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建议相关法院作了整改,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注重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转变司法理念,提高严格司法、规范司法的自觉性。出台《关于加强反贪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持做到“三必录”,即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规范办案工作区设置、使用和管理,实行“审讯、录音录像、看管”分离,办案部门、技术部门和司法警务部门相互制约,共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全市五个看守所的检察审讯室全部采取防护网物理隔离,并设有犯罪嫌疑人专用通道。组织开展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纠正。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检察官活动,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的评议意见,及时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及时报送重要文件、特定案件和重大事项。认真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多渠道及时报送检察工作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视察检察工作、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对10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制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检务公开大厅设立律师专门接待窗口,提供免费电子卷宗,为律师查询信息、阅卷、约见案件承办人等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网公布已经判决生效的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公布重要案件信息,在新浪网、腾讯网开通“衢州检察”官方微博,扩大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固本强基,促进检察自身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共梳理意见建议807条,制定整改措施22项,修订或新出台制度规定27项,有效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机关文风会风调研风更加务实,机关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为保证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建立电子考勤和办公自动化OA系统,成立正风肃纪领导小组每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律实名通报,严格依纪处理。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治检,核查反映干警违纪信访17件,提醒教育谈话7人,通报批评1人,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市检察院被评为201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加强专业化建设。出台《公诉案件听庭评议实施意见(试行)》,市检察院领导和检委会委员从市、县两级检察院随机选取7个案件进行听庭评议,有效促进公诉队伍出庭能力的提升;组织开展“诉坛新秀”等多项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全市有3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活动中被评为“业务标兵”。制订实施检察人才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成立环境资源犯罪、金融犯罪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业指导组,评选出第二轮市级检察业务尖子17名,市检察院 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技术信息人才库。出台青年干警学分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微党课、知识竞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青年干警的文化生活。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4个集体和71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市检察院金建文同志被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细则(20142018年)》,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五年规划,对部分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组织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柯城区检察院、江山市检察院被评为2014年度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以创建省级示范基层检察室为抓手,进一步充实人员,统一基层检察室标识,规范基层检察室履职范围,健全“两所一庭”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工作。加快推进检察涉密信息网分级保护建设,加强对检察涉密信息的安全保护。深入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有了新的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少数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个别案件的办理质量仍然不高,办案不规范现象还有发生;二是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检察工作转型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新增监督职能的履行仍然不够充分,司法办案转型发展的进度仍然不够快,不能适应法治建设发展需要;三是随着司法改革力度的加大,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面临着不少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民为本、公正司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强化监督,规范司法,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为全面建设法治衢州、全力推进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积极投身法治衢州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全面深化法治衢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措施,将检察工作融入依法治理的各个环节。落实依宪治国要求,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探索开展督促纠正行政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执法司法领域腐败犯罪,促进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深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执法专题审议,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各项检察权的行使。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落实程序公正的要求,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严格执行办案规范,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等执业权利的行使,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倾向。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更好地发挥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

3、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涉黄赌毒犯罪和“两抢一盗”、网络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结合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转型发展的期待,聚焦“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更加注重民生保障,认真贯彻省、市委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方案,重点开展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快检务公开大厅功能整合,完善落实便民服务机制,推进阳光检察,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4、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持续治理“四风”问题,推进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评议意见的落实,加强队伍专业素能的培训和锻炼,加强对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的重点培养,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行动,严格执行正风肃纪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五年规划的落实,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衢州转型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