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听信民间偏方,认为罂粟能治病,种一点“没关系”。但每一次“没关系”的侥幸,都是对法律底线的试探,而这种试探一旦成为习惯,小错便会累积成大过。今天是国际禁毒日,我们和大家聊聊这样一起发生在常山县的真实案例。
案情回溯:轻信偏方屡踩红线,少量种植亦涉刑
“给鸡吃罂粟能防瘟,还能补身体……”面对检察官,七旬老人朱二牛(化名)的声音越来越小。早在2019年,朱二牛就因种植百余株罂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并被收缴了全部植株。本应吸取教训,他却始终轻信罂粟可作偏方的不实传言。
2025年底,朱二牛再次把罂粟籽撒进了菜地。苗长出来了,他越想越怕,赶紧拔掉大半,却心存侥幸地留了两株。“就两株,应该没事吧?”朱二牛心里暗自嘀咕。
没过多久,民警巡查时就查获了其种植的两株罂粟,经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鉴定,确认为毒品原植物罂粟。两株虽少,但朱某某曾因种罂粟受过行政处罚,此番再次涉案,从行政违法升级成了刑事犯罪,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检察履职:精准把脉析案情,宽严相济显温情
“两株罂粟,种在菜地里不起眼,却已踩中了刑事追责的红线。”检察官看着案件卷宗叹了口气。按说“二次踩线”,依法起诉本无争议。但检察官没急着下结论,他先全面核查案卷证据,了解到朱某某案发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随后,检察官专程到村委会、邻里走访,确认朱二牛就是迷信“偏方”,主观恶性不大,两株罂粟也始终没有流出家门,未造成更大危害。
法律有尺度,执法亦有温度。根据毒品案件办理的相关精神,对于不以提炼毒品或买卖为目的、情节轻微的种植行为,可酌情从宽。考虑到朱某某年事已高,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朱二牛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常山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朱大爷,罂粟种一株也是违法,你可要记住这个教训,不能再犯糊涂了。”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说道。老人红着眼眶,连连点头,当场作出守法承诺。
检察官提醒:罂粟不是菜,种了是祸害;罂粟不是药,种了会惹祸,法律不因“不知”而免罚。请广大群众牢记: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都是违法行为。一次侥幸,终生悔恨;远离罂粟,就是守护自己和家人。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