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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一号改革工程” | 江山市院构建跨县域多部门知识产权多元保护工作体系,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时间:2023-05-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优势,牵头江山、开化、常山三县(市)的公安、市场监管、法院等八部门构建知识产权多元保护工作体系,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会同三县(市)八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区域保护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跨行政区域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构建刑事司法、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跨县域多部门合作保护格局,强化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便捷的维权渠道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自集中管辖开展以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江山、常山、开化三地移送的知识产权案件3件4人,主要集中于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商标侵权类罪名。通过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积极联动,对制售侵权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全领域、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助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放心消费在浙江”示范区。

助力侦查活动,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强化与异地公安协作配合,围绕嫌疑人的主观明知、鉴定意见、归案情况等问题,开展引导侦查取证、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完善证据链条,提高案件质量。

履行监督职能,严格规范刑事侦查活动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中存在违法事项,秉持“纠错”与“防范”相结合理念开展监督,督促侦查机关及时整改。现已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一份。

加强行刑衔接,推动知识产权多元保护

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建立不起诉案件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制度,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后,认为有必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向相应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书面检察意见,以巩固诉源治理成效,确保依法轻处而不放纵,提升社会治理质效。现已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一份。

下一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创新驱动战略的司法保护,找准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为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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