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柯城区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准确把握民行检察监督的新形势、新定位、新理念,广开思路,积极探索,努力培育工作亮点,创新运用“三二二”工作模式,取得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搭建三个平台,畅通案源渠道
一是搭建内部一体化监督平台,民行部门与侦监、公诉、公益诉讼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等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机制,形成“大民行监督”工作格局。二是搭建上下一体化监督平台,增强上下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联动,既解决了基层院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又强化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增强了监督力度。三是搭建横向一体化监督平台。转变监督理念,以双赢、共赢为目标,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信息共享,互通有无。
履行两项职能,确保监督实效
一是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夯实证据基础。柯城区检察院转变办案观念,从“坐堂问案”向“主动出击”转变,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深查深挖,努力将监督案件办成铁案。如在办理一起执行异议纠纷监督案中,对当事人间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真实存在这一基础事实,法院仅凭要件不全的购房合同与购房款收款收据复印件,简单审理便作出了判决。为查清案件事实,民行办案人员敢于调查、善于调查,合理安排询问顺序,询问双方当事人及2名案外人,查阅案涉的收款收据发票原本,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关联案件的卷宗材料,调取案涉企业的工商登记变更情况等十余项书证、证人证言等,以确凿的证据为本案抗诉提供了依据,在充分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挖出关联虚假诉讼案件2个,均提请上级院抗诉,案件目前正在再审中。
二是及时跟踪问效,确保监督内容落到实处。为确保监督实效,在法院受理抗诉或检察建议后,就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对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与法院沟通,有不一致意见倾向的,邀请法院、上级检察院进行交流和论证。今年以来发出的检察建议,法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回函说明整改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执行案件,主动参与,两次派出检察官参与法院执行活动,通过现场监督的方式,促进法院执行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避免发生不稳定事件。
注重两个延伸,拓展监督效果
一是从“个案纠正”向“类案监督”延伸。为提高检察监督的影响力,立足于抓类案、系列案,从中发现系统性、典型性、有价值的问题,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近期,柯城区检察院抽取法院100件执行案件进行评查,针对发现的执行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冻结、执行和解违法等具有典型性的问题发出7份类案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开展集中自查、整改,规范执行活动,取得很好的监督效果。
二是从“单一监督”向“多方监督”延伸。从拓宽案源和提升民行检察人员多维审查能力的角度出发,柯城区院试行“一案多查”办案模式,在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同时,审查是否存在审判程序违法、审判人员违法、执行违法等问题,延伸监督触角。今年7月,柯城区院在办理一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发现该案中区法院存在违法免收诉讼费用的情形,便立即进行立案审查,经了解法院制定了“以调解、撤诉结案且诉讼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下案件免收诉讼费”的内部规定,该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遂立即向柯城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区法院采纳并落实检察建议,暂停“以调解、撤诉结案且诉讼标的额为10万元以下案件免收诉讼费”的内部规定,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规范诉讼费用的收取。
今年以来,柯城区检察院共对28件民事案件通过提请上级院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予以监督。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全部提请上级院抗诉,占全市各基层院办案总数的88%;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法院全部采纳监督意见并进行整改,办案数和检察建议采纳率均列全市各基层院第一;执行监督案件7件,法院全部采纳监督意见并进行整改,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100%,检察建议采纳率等均列全市各基层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