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六一前夕,龙游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深化法律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主题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社区负责人、律师代表及县关工委、共青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代表参加。
一部牵动人心的《向阳花开——浙江未检工作纪实》宣传片播放后,大家围绕全县“未检”工作社会化共建机制的启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未检”是涉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简称。近年来,这项工作已从重点关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群体扩大到关注受害少年、问题少年、边缘少年乃至整个未成年人群体,从单一的审查起诉拓展到“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制度的实施,将对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涉及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罪行。自2016年11月至今年4月,龙游县检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件13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批准逮捕5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件32人,提起公诉12件13人,相对不起诉8件11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其中一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已作不起诉处理,一件因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漏罪,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移送他院合并提起公诉;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4件9人,批准逮捕4件9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1件1人。
未成年人保护是世界性难题。关爱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减少和避免刑事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伤害是一项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迈入新时代,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建立健全“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平台,启动社会化共建机制。着力把“未检”工作融入建设龙游区域明珠型城市的发展大局;以“未检”工作一体化办案模式推进规范化建设;依托“村情通”“随手拍”等网格化平台,完善“检校共建”模式,强化校园普法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性,健全完善“未检”工作社会化体系。
“通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村级(社区)网格化帮教等举措,将积极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打造‘平安龙游’夯实基础。”市人大代表、龙洲街道阳光社区党总支书记邱亚青充满信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