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检察院在审查徐某某等人涉嫌诈骗一案时,发现其中具有涉企风险,为服务江山营商环境,实现江山经济社会发展健康有序,江山市检察院为企业发布涉企风险预警。
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等人利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开具无法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开展诈骗活动,造成浙江嘉善、嘉兴、海宁、桐乡、江山等地的11家受害企业被骗500余万元。
江山检察院在审查该案后,针对该案凸显的风险及时予以预警:首先,企业要组织人员学习相关金融票据知识,避免在日常交易中因混淆票据而上当受骗。其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购买来源不明、无真实交易的商业承兑汇票。此外,企业要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勿将无兑付基础的商业汇票,投入真实的市场交易流通领域,试图转嫁风险。如果企业明知是出票企业无资金兑付保证的商票而予以使用,不仅有损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