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
关于对拟推荐表彰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
“双先”表彰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人社部、高检院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6号)文件精神,通过我市检察机关逐级申报,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和有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先进个人:
毛颖曦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市检察院组织人事部联系,联系电话 0570- 3135010。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