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衢州市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签订建立研究生法律实训基地协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马光明与衢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阮水清共同为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法律实训基地揭牌。通过搭建互利双赢的法律实训平台,大力增强检校合作,引进优质司法资源,提升检察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共同发展。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阮水清代表市检察院对马光明院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建研究生法律实训基地,是衢州市检察院探索检察实务与高校教学结合的一次积极尝试,目的在于依托高校人才优势和理论优势,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为培育优秀法律人才创造良好的实践环境。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践,围绕检校合作、理论研究等问题展开探讨。理论研究团队青年干警代表交流了理论研究中遇到的困惑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想法。马光明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发展历程、办学特色、科研学术、研究生教育等方面情况,并且一一解答了座谈交流中干警们提出的问题。他表示,共建研究生法律实训基地是政法院校教学科研与检察机关司法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双方应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法学理论研究、创新继续教育课程模式等多方面加强交流,实现良性互动、资源共享的合作双赢。
根据共建协议,西北政法大学每年分批选派法科研究生到衢州市检察院实训,每期6个月。实训期间,市检察院选派实践经验丰富和指导能力较强的优秀检察官担任实训导师,加强对实训研究生学习实践、课题研究等方面的示范指导。双方还将开展法学理论研究领域的沟通交流,共同研讨在检察实践领域中出现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同时,由西北政法大学派出专家学者到衢州市检察院举办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咨询会、听证会、研讨会等活动。双方经过协商实行互聘任制度,衢州市检察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官可选聘到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可选聘到衢州市检察院兼职或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