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衢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成林在市院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管忠军等陪同下来衢江区院调研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衢江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海青以及生态环境检察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青副检察长汇报了该院2018年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打算,并重点就近期与区林业局联合出台的《衢江区“天罗地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作了详细汇报。
何检听取汇报后,对该院联合区林业局在衢江区范围内开展“天罗地网”专项整治行动表示肯定。何检指出,衢江区院认真贯彻“两山”重要思想,践行绿色司法理念,联系实际、创新举措、主动作为,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有利于精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势头。
随后,何检对衢江区院下一步如何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衢江区院要以此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在摸排案件线索上下功夫,突出打击重点,力争查处一批案件。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公安、市场监督、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案件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第二,要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延伸生态司法保障的“保护链” 。积极运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多措并举深化法制宣传,引导公众提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化综合治理水平,推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第三,要继续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支持配合,最大限度地凝聚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工作合力,着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
最后,何检强调:2018年伊始,衢江区院要继续增强守护生态文明的责任担当,主动对接区委中心工作,助力“大花园”建设,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深入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打造衢江检察工作特色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做深做实做强生态检察的文章,推进今年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