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个章就收十几二十块钱,客户让我帮他PS个公章上去,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此前,李某在接受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讯问时如是说。
随着互联网时代信息化办公模式的普及,通过软件“抠图”伪造印章的行为随之产生,用P图软件将印章图片PS到文件上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呢?近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了一起案件。
李某是衢州市区一家文印店的老板。2020年8月,客户郑某到该文印店打印材料,并添加了老板李某微信。几天后,郑某在将一份印有某国家机关印章的文件图片通过微信发给李某,要求李某帮其仿造一份类似的文件。李某根据郑某提供的图片,通过电脑打字形成文字稿,并按郑某的要求对部分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后利用电脑抠图及制作技术的方式提取图片中的印章,将伪造的印章与修改的文本加以合成,之后收取了郑某20元。
李某虽然内心觉得自己这样的行为并不好,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只是赚点小钱应该没有大碍。后续几个月里,李某继续用上述“抠图”方式帮郑某伪造了个国家机关、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共8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2份,每个印章或文件收取郑某10元至20元不等,共获利145元。
2024年1月8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2024年1月17日,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李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检察官提醒: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等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切勿因小失大,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