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发展日新月异,人们在享受着互联网时代的便利的同时,电信网络诈骗也在频频发生。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诈骗,但却有人相信“天上会掉馅饼”,通过“手机口”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手机口”简单来说就是利用一条音频数据线连接两部手机或同时把两部手机免提打开,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的诈骗人员联系,一部手机用来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实现语音中转,诈骗分子可以直接对话并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拨打电话就能1小时赚150元,工资日结”,家住龙游的邹某在网上看到这则广告后十分兴奋,联系对方后,对方告知他只需要提供两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QQ与对方保持语音通话,另一部手机通过自己的手机号码拨打对方提供的号码即可。无业在家的邹某有些心动,想着只是打打电话便能躺着赚钱,便开始着手购买手机、电话卡等等。实际上,对方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在电话接通后,通过两部手机免提功能,让诈骗分子与被害人形成直接通话模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行为。仅仅几天的时间,邹某就帮助诈骗分子拨打了1400余人次电话,获得“报酬”1000余元。其中,有被害人通过这类电话被诈骗15500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邹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且达到“其他严重情节”标准,邹某悔恨不已。目前,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邹某提起公诉,考虑到他在整个诈骗实施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5500元。
检察官提醒:
请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辨识能力,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帮助诈骗分子提供通信线路、架设呼转设备、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切勿贪图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