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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高空作业坠落死亡,谁之责?
时间:2023-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无证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措施,缺乏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人员薛某在作业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等事故,谁,为的生命负责

2023江山市公安局以王某、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请逮捕,其中王某为施工单位负责人,唐某为现场安全负责人。江山市检察院经审查发现,王某已将该工程转包给曹某,双方未对安全责任予以明确,后曹某组织唐某、薛某等人到现场施工,唐某并未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据此,江山检察院依法对曹某立案监督,并要求公安机关对唐某撤案处理,后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王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江山市检察院于近期依法提起公诉。

江山市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针对涉案的外包作业安全事故开展专项调研,发现外包作业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隐患创新制作《外包作业安全交底单参考文本》并全市推广强调外包作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业主单位积极性。同时,牵头组织召开外包作业高坠风险防范案例讲述会,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工商联向各企业发出倡议,要求业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检察官提醒:建议相关单位开展高处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高处作业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防护设置稳固,强化重点区域管理,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强化日常监管和设备的安全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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