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检察官发现在一段模糊的监控视频中,三个面目不清的男子持刀围住受害人,并用刀进行挥、刺。视频中的其中一名持刀男子已被刑拘,而另两名持刀男子却没有被立案侦查。在衢江检察院检察官的不懈追踪下,另两名持刀男子赵某某、严某被依法立案侦查。近日,由衢江检察院立案监督的被告人赵某某、严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衢江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三年二个月。
2017年9月,衢江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罗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发现:被害人在陈述笔录中称包括罗某在内共三名男子持刀追打其一人。然而,翻遍本案案卷,承办人并未发现其他两名男子的踪迹,公安机关也未对他们立案侦察。另两名男子到底是谁呢?公安机关为何没有立案侦查?带着这样的疑问,承办人结合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证人的证言初步确定了此二人为赵某某、严某。那么此二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被害人的受伤呢?为了最终弄清这个问题,承办人通过多方证据搜寻,调取了清晰视频监控进行比对,还原了案件的全过程。至此,承办人确认赵某某、严某向被害人叶某挥刀的行为造成了叶某的重伤,此二人的行为属寻衅滋事,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0月,衢江检察院向衢江公安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通知书》,后该局对赵某某、严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予以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漏网”的两名嫌疑人全部归案。2018年5月25日,衢江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并案处理并提起公诉。近日,衢江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