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出特色 严格规范 提升能力

着力推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几个问题
·司法改革视野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反思与拓展应用
·财产刑执行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几点思考
·浅析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背景下公诉权如何履行诉讼监督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刑罚变更执行中被害人参与问题探讨
·李某盗窃案——窃取景区荷塘中他人抛弃硬币的定性分析
·交通肇事后逃逸发生二次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浙江检察院
·法治衢州
·平安衢州网
·龙游县职务犯罪预防网
当前位置:首页>>法眼聚焦
替人还钱的“好心”女人居然是小偷
作者:王琦  时间:2018-03-22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9月,结束了一天工作的甘某整理卧室时,发现放在抽屉里的7200元钱没有了。他打电话给老婆,老婆说并没有动过这笔钱。真是奇怪,钱还能飞了?这时,甘某听到旁边的弄堂里有动静,过去一看,厕所窗户外蹲着个女人。“你是谁?在我家墙根下干嘛?”女人支支吾吾说不出话。甘某把她拉进家里,对父母说:“家里丢了七八千块钱,这人鬼鬼祟祟的在窗户底下不知道干嘛。”女人这时说话了:“大哥,我帮人给你还钱来了!”她带着甘某父母去厕所拿出了一叠钱,“这里还有纸条呢” 。只见纸条上写着:“哥!我到你家里借了7200元钱,现在还给你,谢谢你了。”女人解释说,她是替姐姐“小玉”来还钱的,其他的事情都不清楚。甘某见钱回来了,这女人又一问三不知,便让她留下名字和手机号就让她走了。女人走后,甘某越想越不对劲,又听说同村的徐某被偷了75元钱,与徐某一核对,正是这个女人!来还钱的女人就是小偷。 

  原来,这个假说替“小玉”来还钱的女人叫姚某,是个惯偷。这天,她先后在徐某和甘某家中分别偷得75元和7200元。在回去的路上被徐某发现并抓获报警。在被公安监视居住后,姚某有点慌了,害怕自己在甘某家偷7200元的事实被发现,于是写了纸条,想要偷偷地把钱“还回去”。没想到,还钱的时候又被发现了。 

  日前,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姚某提起公诉。 

技术支持:正义网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70-12309 地址:衢州市西区紫薇路20号 邮编:3240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