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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交通肇事案件情况分析
作者:赵为 李恒  时间:2015-11-18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交通事故已成“中国第一害”,中国汽车保有量不是世界最多的,但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连续数年高居世界第一,每年车祸夺去的生命令我们痛心疾首。根据全球交通和警察部门的统计,去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为10.4万人,超过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20%。而其中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见交通肇事案件是交通事故中比较严重的一部分,一旦构罪,一般会发生致人民群众重伤或死亡的后果。近年来,衢江区院始终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同时针对衢江区近三年审结的交通肇事类型犯罪案件进行总结和梳理,剖析发案原因,归纳犯罪特点,以寻求进一步降低交通肇事案件发案率的有效解决途径,虽不能全面反映本区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然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一、衢江区交通肇事案件基本情况 

  衢江区2013年共审结交通肇事案件36件, 2014年审结49件,20151-10月审结32件,近两年交通肇事案件数量较2013年相比增长了近50%。近三年117件案件中,109件致死一人,4件致死2人,1件致死3人,2件致人重伤,致死率98% 

  二、衢江区交通肇事案件主要特点 

  1、犯罪主体多为男性,117件中男性111人,女性6人。女性肇事者中4人驾驶的为电动自行车,2人驾驶的为小型轿车。犯罪主体年龄层次从20+60+平均分布,年龄最小的16岁,最年长的65岁。 

  2、肇事车辆中货运车辆为39辆,占总数的33.3%。包含重型货车、半挂车、厢式货车等,且多存在超载、制动性能差等问题。据一位大货车司机说:现在的汽车货运超载普遍,不超载就赚不到钱。超载会引起车辆制动性能、稳定性能、转向性能下降,使车辆上路危险系数提高。货运车辆保险、行驶证、驾驶证较齐全,年检率高。 

  3、小型普通客车(轿车、面包车)24辆,占总数的20%。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小型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不断增长,也逐渐成为交通事故的主力军。小型汽车保险、行驶证、驾驶证较齐全,年检率高。 

  4、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20辆,占总数的20%。随着摩托车成为衢江区农村的主要交通工具,同时也成为了交通肇事的主力军。肇事二轮、三轮摩托车辆19辆,占总数的20%。摩托车肇事不光碰撞他人致死,致使搭载人死亡的就有4起。摩托车的汽车保险、行驶证、驾驶证不健全的较多,年检率较低。保险基本上为交强险,无商业险,对于被害人一方赔付能力较差。 

  5、肇事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17辆,占总数的14% ,成为新晋“马路杀手”。《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很多车出厂时都在时速30公里,有的甚至达到时速50公里,说是自行车,其实个头和速度都快赶上摩托车。有的销售商为了满足顾客提高车辆时速的要求,擅自拔掉限速器。笔者上班路上经常看到有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占道行驶,强行猛拐,骑车载人等等无视交通安全的做法。电动自行车无保险、无驾驶资格培训、无驾驶年龄限制,无号牌、无年检。对于被害人一方的赔付能力较摩托车更低。 

  6、农用拖拉机12辆,占总数的11%。农用机车保险率低、行驶证、驾驶证不健全的较多,年检率较低。且多存在年久失修、机件不全、性能差的情况。 

  7、案发地主要分布在乡镇、农村周边的道路上。近三年的案件中,发生在乡镇、农村周边道路上的案件有108件,占总数的92%,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案件5件,发生在衢江区城区的案件4件,这和衢江区的地理、人口分布特点有很大的关系。其中以东迹大道—320国道,滨港北路滨港中路,富衢线,老省道,兰贺线事故发生率较高。 

  8、被害人以行人、“肉包铁”较多,被害人为行人的有54件,被害人为电动自行车的有24件,被害人为摩托车的有12件。发生单方事故致搭载人死亡的有19件。摩托车搭载人、电瓶车驾驶人、搭载人基本不带头盔,而致死原因以颅脑损伤死亡多见。两车相撞事故多为大车碰撞小型轿车,无小型轿车碰撞小型轿车案件。 

  9、从司法处理上看,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不起诉的有18件,被判处轻缓刑的74件,被判处实刑的 25件。交通肇事案件为过失犯罪,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身是轻微刑事案件。为了更好的修复因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不让肇事者和被害者双方家庭陷入困境,衢江区院严格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的处理规定,对于一般无重大违法行为,积极地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肇事者大多采取轻刑化量刑。对于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逃逸、有能力赔偿而不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肇事者严厉打击。 

  三、衢江区交通肇事类型犯罪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机动车驾驶人及被害人在参与交通过程中违法情况普遍。行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不多,驾驶员没有养成正确的驾驶习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多为习以为常的违法现象:机动车超载、超速、遇见路口不减速避让行人、左转不让直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电动自行车、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边行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如徐某交通肇事案,事故发生在夜晚十点,樟潭街道丹桂路路口,徐某见路上没人,过路口时并未减速观察,碰撞未沿人行横道过马路的刘某致其死亡。本案双方都有违法行为,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2、机动车及行人参与交通存在侥幸心理,风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参与交通过程中无敬畏之心。机动车肇事者中不乏老司机,认为自己驾驶经验丰富,偶尔违法没有问题。电动车、行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既使出了事故也是受法律偏袒,机动车承担的责任大,所以道路上电动车占道行驶、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的现象屡见不鲜,殊不知交通事故猛如虎,一个小刮擦就有可能失去生命。 

  3、衢江区的道路混合交通现状是事故多发的客观原因,衢江区大部分乡间道路并没有实行人车分流,机动车、工程车、农用车、行人挤在一条乡间道路上。国外经常是车撞车,车撞人的概率小,而国内是车撞人,人撞车的概率大得多。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不断增长,据统计,截止2015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1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总量达到3.12亿人。机动车和驾驶人增长过快,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汽车驾驶人数量增长迅速,驾龄不满1年的新驾驶人占总量的10.75%。浙江驾驶人数量已超1000万人(中国交通技术网)。道路交通承载的压力越来越大,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增加人民群众幸福福祉、群众满意度、安全感的重要课题,任重而道远,这项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努力。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注重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针对衢江区的特点,以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为重点宣传对象,以典型案例为依托,广泛宣传交通肇事的严重危害后果,教育公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准守交通法规。二是加大对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针对衢江区的交通特点,对大货车超载、摩托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违法的打击力度,对电动自行车、行人采取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政策,疏导电动自行车、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走。三是公检法部门加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教育人民群众自觉准守法律法规。习近平主席说过,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如何把规范深植于每个人的心中,成为自觉,就是需要培育法治精神。没有法治精神,再精密的法律条文都难免沦为摆设。法治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详细的了解,而在于日常行为中时刻体现的规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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