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1年柯城区检察院毒品犯罪审查逮捕情况调查与分析
时间:2012-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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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严重危害人类身心健康,毒品犯罪问题是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之一。毒品犯罪属于类罪,它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等12种罪名。近年来,毒品犯罪活动蔓延较快,毒品案件持续上升,吸毒人员日渐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现对2009至2011年柯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毒品犯罪审查逮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预防、遏制毒品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数量呈逐年上升趁势。2009年至2011年,我院共审结提请批准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61件140人。其中, 2009年19件41人,2010年20件48人,2011年22件51人,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2.所涉罪名比较单一。我院批捕的61件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案件53件,占86.9%;容留他人吸毒案件8件,占13.1%。毒品犯罪与所处区域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存在某种程度的联系。受地理位置、气候因素制约,大面积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现象在我区很少出现,我区毒品犯罪几乎不涉及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3.犯罪主体年轻化。在140名犯罪嫌疑人中,30岁以下的103人,占74%。他们正值青壮年,但大部分无业或失业,混迹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受他人诱惑染上毒瘾,或为牟取非法利益走上贩卖毒品的犯罪道路。
4.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以男性居多。其中,2009年审结的41人中,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35人,高中6人;2010年审结的48人中,初中及以下41人,高中7人;2011年审结的51人中,初中及以下39人,高中10人,大专2人。可见,近三年我区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但2011年出现升高趁势,值得关注。另外,毒品犯罪以男性居多,在140名犯罪嫌疑人中,男性120名,占85.7%,女性20名,占14.3%。
5.涉案人员以本地人居多。在140名犯罪嫌疑人中,本省籍102人,占72.9%,其中,衢州籍97人,占69.3%。外省籍38人,占27.1%,其中,湖南籍19人,占外省籍总人数的50%,福建籍、贵州籍、四川籍各4人,重庆籍2人,河南籍、湖北籍、山西籍、安徽籍、广东籍各1人。外省籍犯罪嫌疑人毒品犯罪多为共同犯罪,有较为固定的组织,组织内分工明确,多采用单向联系,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另外,我区毒品犯罪还呈现外省籍人和本地人共同犯罪的趋势。
二、毒品犯罪原因分析
1.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多数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及毒品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严重不足。特别是一些青年人由于涉世不深,对毒品的警惕性不高,极易成为毒品的侵害对象。有些人因为追求刺激、享乐,把吸食毒品看作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而染上毒瘾,有些人由于人生遭受挫折或心灵空虚,“借毒消愁”而吸毒,还有一部分初吸者出于好奇心,认为吸一、两次不会上瘾而尝试毒品,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如一名犯罪嫌疑人坦述,其原本有正当工作,受周围朋友影响,偶尔要溜一下“冰”,慢慢地,他开始很享受溜“冰”的过程,觉得“溜冰”是一种潮流,为了满足自己吸毒需要,最后不惜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
2. 高额利润的诱惑和巨大的毒品消费市场。从办理的毒品犯罪情况看,目前市场上交易最多的“冰毒”,每克售价一般在600元左右,通过转手贩卖,一克“冰毒”的差价可以达400元甚至更高。而且,犯罪嫌疑人大多为吸毒者,为保证毒品来源或筹集毒资,他们会不顾一切贩买毒品以满足吸毒需求,因此暴利和市场的结合是驱使贩毒分子最强劲的诱因。
3.无业人员和娱乐场所增多。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纷纷涌入市区,相当一部分人因经商无术、打工怕苦而加入无业人员行列,增加了许多不安定因素。加之网吧、KTV等娱乐场所逐渐增多,接触毒品的渠道也越来越多。从调研情况看,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工作,整日无所事事或经常混迹于娱乐场所,一旦交友不慎极易染上毒瘾或被人利用走上贩毒、吸毒道路。
4.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从我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看,大部分案以零星贩卖为主,买卖双方通常都是单线联系,不易被发现。犯罪分子往往不用真名,彼此也不见面,只知道绰号或者手机号码,即使查获吸毒者也无法获取贩毒者真实身份,更难抓获隐藏在幕后的“大毒枭”,案件侦查难度较大。
三、预防、遏制毒品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毒品危害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毒品危害性,特别是在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园等地开展禁毒教育,督促人民群众牢固树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思想意识,提高对毒品犯罪防范意识,进而自觉参与打击毒品的社会网络。
2.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坚持“禁贩、禁种、禁吸、禁制”四措并举,切实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禁毒斗争健康、顺利、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宽情报来源渠道,加强各部门之间交流协作,准确掌握信息情报,及时研究、解决禁毒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办案速度。加强对宾馆、旅社、娱乐场所等吸贩毒案件高发场所的巡逻检查,及时打击犯罪。
3.建立毒品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帮扶机制。现阶段,我区尚未建立毒品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制度,毒品犯罪人员刑满释放后,面临较多困难,就业就是其中一个大问题,如果缺乏跟踪帮教,很容易在找不到工作后思想空虚,重新走上吸毒道路,或者因经济问题再次走上贩毒道路。笔者建议,在社区或派出所建立毒品犯罪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及帮教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帮教措施,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金钱观,努力帮助解决就业工作,帮助他们脱离生活困境,重树生活信心,避免重新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作者单位:柯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