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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时间:2012-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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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正良

2010730,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两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各级检察、法院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决定》情况列入重要议题,积极推动《决定》在我市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好《决定》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加强配合,积极实践,努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责任感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法治进程深入推进,广大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社会矛盾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与呼声十分强烈。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快社会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社会管理法治化问题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明确的、更高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顺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期待,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出台了《决定》。《决定》既明确了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范围和重点,也明确了法院、公安等机关自觉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方式和运作机制,并明确了各级政府、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全方位地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向前迈进具有重大意义。全市检察、法院和公安等机关要组织干警继续深入学习《决定》精神,更加准确地把握《决定》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扎扎实实把强化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环节,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

坚持法律监督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目标开展好法律监督工作。一是抓住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加大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以及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的监督力度,并通过对所监督的个案、类案情况的调研分析,积极向涉案单位、主管机关、行业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提出消除隐患、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延伸和扩大法律监督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二是抓住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加强法律监督。结合实际,针对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如对民事行政诉讼、民事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对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实践,创新监督的方式、途径,拓展监督领域,扩大监督效果。三是完善和落实制度机制。加强检察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增进工作共识和合力,积极推进执法信息互通反馈、工作衔接配合等方面制度机制建设,对已经出台的制度、建立的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监督、配合工作,增强制度机制在执行中的刚性,发挥制度机制对强化法律监督的长效保障作用。四是规范检察机关自身的执法活动。检察机关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执法机关,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的理念,在依法规范执法上切实体现法律监督机关应有的表率作用。强化对自侦办案的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规定,杜绝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规范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法律监督的规范性、正当性。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和质量保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专项执法检查、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和检务督察等活动,确保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法院、公安等机关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争取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努力夯实基层基础,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一从提高检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入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加强法律监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要从强化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入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紧密结合执法实际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过硬的纪律作风保障廉洁公正执法。三要从加强业务管理和机关日常管理入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完善和落实执法办案管理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派驻检察室、基层检察室设置及工作制度,推进办案业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基层工作管理科学化建设,促进法律监督深入健康发展。四要从强化执法保障入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改善执法办案装备条件,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提供坚实基础。

四、加强人大监督,进一步推动形成贯彻落实《决定》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

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涉及到法院、公安、司法行政及行政执法等众多部门,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配合。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支持和推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依法监督各个部门贯彻落实《决定》情况,促进各部门群策群力推进《决定》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支持和监督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帮助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同时要督促检察机关及时纠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监督。要支持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加强对《决定》的宣传,扩大全社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认知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贯彻落实《决定》创造良好条件、环境和氛围。